宿迁市审计局试行审计实务导师制

25.06.2015  11:3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审计厅“三提升一强化”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审计骨干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青年审计人员的审计实务能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促进审计转型升级,6月23日,宿迁市审计局出台《宿迁市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审计实务导师制是指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审计业务骨干受聘担任实务导师,对自愿或需要接受指导的新进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审计实务指导与培养的制度。通过该项制度的实施,有针对性地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审计业务水平和综合分析研判能力,促进新进青年审计人员掌握常用审计方法、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及审计行为艺术等。
  《办法》规定,每年末,审计实务导师将对指导对象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态度、考试培训、审计业务、沟通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人教处备案。同时,审计局也将结合实务导师和指导对象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表现,对其进行双向评价打分,对优秀审计实务导师和优秀学员进行评比表彰。
  《办法》还对实务导师的基本条件、互认结对工作程序、实务导师的指导方式、被指导对象的义务等具体事项和要求予以明确。(刘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