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审计局力促宿迁市区公交成本规制建立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3.2015  11:50

  2月底,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宿迁市区公交成本规制指标及方法(试行)》,为宿迁市市区公交规范成本核算提供了依据,将促进宿迁公交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2013年年底,宿迁市审计局在对市区城市公交运行绩效审计时,发现存在亏损补贴无标准、管理成本较高等主要问题。于2014年2月向市政府报送直报信息《城市公交补贴成本规制亟待建立》,并提议制订科学的成本核算定额标准等规范性制度。该信息引起宿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的重视,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要提出新的管理意见,让公交更好地发挥公众服务职能。”对此,2014年市政府多次召集审计、财政、交通等部门商讨成本规制制定事宜,并于2014年3月份,正式启动市区公交成本规制项目研究工作,通过大量调研走访、多次召开座谈会,形成初步方案。并经市政府、交通、审计、财政及相关专业机构人员多次审核,形成了成本规制办法。
  该规制办法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成本、燃料费、保修材料费、折旧费、保险费、运营业务费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运营成本,指标控制主要采取上限法。同时还对人车比、车辆燃料消耗等项目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对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成本规制实施后将有效促进公交企业规范管理,合理降低运营成本,增加运营收入,促进公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郝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