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展改革委积极落实企业债券改革意见精神

02.12.2015  18:2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关于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 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放松了企业债发行要求,将简化申报程序,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同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了中介机构责任和信息披露。下一步,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落实意见精神,抢抓发债政策机遇,服务宿迁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文件精神。迅速将文件转发县区部门、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并召开工作落实会议,加强学习,吃透精神,准确领会意见新要求,为下一步意见更好的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仔细研究,编排质优项目。按照国家企业债发行分类管理的精神,结合宿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围绕七大类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和六大专项债项目,仔细研究,认真谋划,编排符合国家政策的质优项目,并充分发挥宿迁市作为创建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可以直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优势,推动宿迁市发债实现新跨越。

  三是强化监管,化解偿债风险。充分吸取债券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已核准债券发行人做好偿还本息准备;强化信息披露,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对接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做好宿迁市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间的持续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