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创业引导扶持资金使用办法

22.01.2017  18:02
   为提升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2016年12月10日,宿迁市出台了《宿迁市市级创业引导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该市创业引导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一次性初创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项目征集和推荐补贴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贴、创业示范基地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六类项目支出。具体补贴标准:一次性初创补贴为5000-20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年每新招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按企业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0元、个体工商户不超过3000元标准据实给予;创业项目征集和推介补贴,对纳入创业项目资源库项目给予2000元征集补贴,项目被其他人员采用给予500—2000元追加推介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按新建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改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对经孵化成功后搬离基地并在外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初创企业户数,按每个企业10000元标准给予。













稿件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