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委为涉农资金规范使用“定规矩”

07.09.2015  12:37
        随着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提高农业项目管理水平,管好用好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宿迁市农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定规矩”,出台了《宿迁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成立宿迁市农业项目专家库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强涉农资金规范使用。
        办法具体规定:一是全程公开公示,增强项目管理透明。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实行从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实施、督查和验收等各个项目管理关键环节全程公开、网上公示;成立农业项目专家库,实行随机抽取农业项目专家参加项目评审、检查督查和验收。二是分明三个责任,强化项目履职行为。明确项目归口管理处室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实施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三是围绕项目指南,突出农业高效发展。所有项目一律根据国家省市农业投资意向,围绕宿迁市农业高效增收、行业发展规划等,提出申报指南编制原则和总体要求。四是实现全程监督,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实行项目备案监督、审核监督、专项监督和廉洁教育相结合,要求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实行责任追究制。
        今年来,宿迁市农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通过给农业项目管理“定规矩”,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农业项目管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最大限度的发挥农业项目和资金的作用,为宿迁市农业高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宿迁市农委樊圣春)
作者:监察处樊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