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证处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3.12.2015  18:27

12月18日,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市司法局,同意成立宿迁公证处,为市司法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

下一步,宿迁市司法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2016年将县区公证处全部改制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