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住建局传达贯彻《宿迁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07.11.2014  15:11
 

11月3日上午,沭阳县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宿迁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精神,局机关科室、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县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唐军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局纪委书记徐莹同志原文宣读《宿迁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唐军玉结合住建局党员干部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确保把“十条禁令”内容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全体工作人员要熟悉禁令内容,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常态。二要加强自我素质提升,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政治纯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好氛围,切实从源头上杜绝违禁行为的发生。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十条禁令”行为,对于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吴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