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三项措施提升医疗救助水平

31.08.2017  01:01

      近年来,宿迁市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一是拓展救助范围。出台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当地户籍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市或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为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将救助对象拓展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和不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二是提高救助标准。政策实施后,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费用由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全额资助。其在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的合规部分,还可以在年度最高限额内再报销70%以上。同时,提高了救助封顶线,将医疗救助再报销的年度最高限额由3.5万元/年提高到当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以上。

      三是简化救助流程。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同时,依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网络平台,建立了“一站式”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将救助对象信息录入救助数据库,实现同步结算,困难群众就医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一次性结清相关医疗费用,简便、快捷、人性化,大大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宿迁市多措并举助力精准扶贫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民政厅
昆山花桥创新“3+3+3”举措力保精准帮扶显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帮扶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