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局着力打造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

19.07.2016  21:42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经营者合法利益,今年以来,宿迁市工商局坚持信息公开、动态监控、依法严惩、联动监管相结合,四措并举强化网络交易监管,积极营造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
  一是开展“工商网监”电子标识亮标工作,促进网络经营市场主体信息公开。积极向全市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及拥有自己的经营性网站的各类市场主体宣传挂标、亮标义务,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主动与宿迁市电子商务(网商)协会合作,利用协会微信群及微信订阅号发布申领“工商网监”电子标识公告,引导协会会员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分享、转告。上半年,共向重点经营性网站发放电子标识159户。
  二是加强网上在线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省工商局“一中心一平台”应用技能培训,4月份,组织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网监(市场)科及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所)工作人员126人组织专项业务培训。依托“一中心一平台”对新搜索出的需要建档的企业信息,及时按要求甄别建档,防止出现工作积压和监管漏洞。上半年,开展在线搜索332次,其中客体82次、行为搜索198次、主体搜索52次,共搜索结果25413条,网上检查2132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132个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12条,删除违法违规商品信息4条。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惩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印发《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查处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强化网络经营主体守法诚信意识,做到扶持发展、依法监管两手抓、两促进。上半年,处理外地移转违法线索6条,处理反馈4条;向外地移转线索15条,收到反馈3条,责令整改网站16个,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个。
  四是探索网络交易跨区域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起草并以宿迁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增强供给活力提升供给效率的意见》,提出探索互联网交易跨区域监管新模式,按照“谁登记谁公示”、“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推动工商登记与相关行政许可审批跨区互认、监管信息横向贯通。做好宿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商注册和消费维权模块、网店主体信息公示和交易安全保障模块于3月、4月陆续上线测试。做好个体网店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累计注销个体网店316户,2015年完成个体网店年报129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