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局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

10.01.2017  19:36


  2016年,宿迁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全年“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24户,检查结果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双随机”抽查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构建“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制定《宿迁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抽查事项权力清单制度、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制度、随机抽选执法人员制度、检查工作程序制度、检查结果处置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和检查结果处置、检查程序规范等,编印《宿迁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手册》,详细列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制度依据、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图、检查流程图,有效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
  (二)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打破抽查监管工作仅由承担监管职责的处室人员开展的传统做法,将全局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全部纳入检查人员名录。在利用江苏省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软件实现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之外,根据工商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和“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积极设计研发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软件,运用该软件实现了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摇号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并与待检查对象进行匹配,为抽查提供技术保障。
  (三)推动“定向”与“不定向”抽查协调推进。坚持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条件划定范围摇号抽取企业名单的“定向”抽查与不划定范围摇号抽取企业名单的“不定向”抽查相结合,推动实现“双随机”抽查既突出重点,又广泛覆盖。2016年,该市工商部门先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定向”抽查和2015年年报“不定向”抽查,外商投资企业“定向”抽查共查外资企业29户,发现未按规定公示年报、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设立后未办理后置许可等问题企业15户,通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邮寄核查函等措施分别进行了处理,并予以公示。2015年年报“不定向”抽查共查企业95户,发现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企业14户、公示信息弄虚作假企业4户,通过现场责令整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措施分别进行了处理,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