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纳入“三重工作”

08.01.2015  12:32

  宿迁市近日出台《宿迁市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事项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宿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三重工作”的督查推进,围绕“统筹协调、实事求是、真督实查、讲求质效”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以《督查专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全市“三重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刘庆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