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启“双随机”模式

18.04.2016  15:24

宿迁市将于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人员名册,以便在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随机确定执法人员,从而实行“双随机”抽查。在以后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是主体,其中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安监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下级安监部门实施随机抽查。

同时,宿迁市安监局还对抽取监督检查对象、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强化抽查结果运用等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隐患严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持 “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企业按照《宿迁市企业失信行为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惩戒。

宿迁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