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启用“多证合一”系统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水平

18.09.2016  19: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宿迁市结合本市实际,在原“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企业公章刻制备案证明三个登记事项,于9月12日正式启用“多证合一”系统,推动“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拓展。宿迁市实施“多证合一”后,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形成企业登记“一套档案”,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社保登记、统计登记和公章刻制备案等手续,从而有效整合了创业者在市场准入环节的办理事项,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