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发放首张“一证一号”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08.05.2015  14:58

5月4日下午,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为宿迁鹿富物流有限公司办理了首张“一证一号”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今年4月中旬起,宿迁市推进“一证一号”改革试点工作,多号合一、统一赋码,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办理,精简重复审批,给企业配一个“身份证号”,就是所有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机构,不再使用其批准设立部门赋予的原来格式的机构编码或质监部门赋予的组织机构代码,而是统一由批准部门赋予18位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其在所有领域应用的唯一“身份证号”。为确保运输企业能够使用18位商事登记号申办与之相关的交通经营许可事项,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窗口积极争取省运管局技术支持,在“江苏运政在线”业务系统中增加号段输入18位商事登记号。新办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和“一证一号”的18位商事登记号保持一致,给企业带去极大的便利。


      (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