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发布全省首个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

22.10.2014  14:31
       

  9月16日下午,宿迁市中级法院举行“2321”阳光司法体系启动仪式。仪式现场,宿迁中院发布了《宿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这也是我省首家法院将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宿迁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田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美霞,宿迁中院院长汤小夫出席宿迁法院“2321”阳光司法体系启动仪式。

  据了解,宿迁法院“2321”阳光司法体系主要包括:“两网”,即升级后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和新建的具有独立域名的“宿迁法院裁判文书网”。“三微”,即宿迁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可以放在口袋里的“微法院”,即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使用的“掌上诉讼服务平台”和供法官办案使用的“移动办案平台”两个手机客户端。“两中心”,即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一指数”,即《宿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

  “引入阳光司法指数,就是为全面评估和展示司法公开工作的成绩和水平,全面客观地反映司法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成效,强化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与监督。”汤小夫介绍说。

  宿迁中院将司法公开内容细化,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并以落实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作体系建设。在启动仪式现场,汤小夫对“2321”阳光司法体系运行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

  阳光司法体系的运行,实现了当事人与法官、社会公众与法院之间的即时性、零距离沟通交流。宿迁中院门户网站专门开通了院长留言版块,方便网友沟通。外网网站公布了全市法院院领导及法官的资料简介,方便群众诉讼。此外,该院建立的独立域名的裁判文书网、掌上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办案平台在全省均处于领先地位,这也为司法公开进行有效的探索。

  “阳光司法指数要求以客观真实和依法规范为原则,全面展现司法成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淳介绍。据了解,宿迁中院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分为内部评估指数和外部评估指数两部分,其中内部评估指数包括4项一级评估指标和30项二级评估指标,每项指标均设置了相应的权重,以方便评估;外部评估包括向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开展的共26项问卷调查。内部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外部评估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估得分与权重,将综合计算出法院的“年度阳光司法指数”,连同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此外,阳光司法指数还引入群众参与监督,公开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测评,通过纸质问卷调查和互联网在线调查,由诉讼参与人及社会公众对全市各法院司法公开程度量化打分,客观评估司法公开的外部效果。

  “‘2321’阳光司法体系的全面启动标志着宿迁法院在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工作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对我市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田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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