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创新发展个人网店登记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扶持大众创业

09.04.2015  18:55


  为全面支持大众创业,2014年起,宿迁市与京东集团拍拍网深入合作,探索“政府+知名网络平台+市场主体”的个人网店登记监管新模式,通过创新代理登记模式、优化服务举措、实行契约化管理,着力打造电子商务发展宽松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2014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批复同意宿迁市开展个人网店登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12月27日,全国首张个体网店数字营业执照在宿迁核发。目前,该市已登记个人网店1654家,其中93%以上为江苏省外网店,广泛分布在广东、浙江、福建、河南、湖南、湖北、安徽等省。
  (一)创新商务秘书公司代理登记模式,开辟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新路径。个人网店初创业者经营规模较小,多以住宅、车库等场所开展经营,许多场所不符合经营地址的要求。对此,该市与京东旗下“拍拍网”开展战略合作,成立国内首家服务“拍拍网”电商平台的商务秘书公司,由商务秘书公司为全国在“拍拍网”注册的网店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登记代理服务,使网店可以以商务秘书公司的住所地址作为登记时的经营地址,放宽了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形成个人网店异地登记新方式。
  (二)创新网络登记服务举措,丰富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服务内容。该市积极优化个人网店登记流程设计,使经营者通过“拍拍网”网络平台向商务秘书公司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后,便可由商务秘书公司完成后续全部手续,经营者本人无需前往宿迁;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复试点,实现向网店核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营业执照,通过在网店醒目位置链接数字营业执照,公示经营者姓名、工商注册号等信息,提高网店在消费者中的信任度;“拍拍网”对依法登记网店提供搜索排名优先、广告推广、流量奖励等优惠条件。
  (三)创新契约化监管模式,推动构建电子商务合法有序发展新环境。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监管难、网络购物消费维权难,影响电子商务发展,对此,该市在既有监管手段之外,创新契约化监管模式,以秘书公司和相关合同串连政府、网络平台、市场主体,更大发挥第三方机构管理作用,减少政府直接干预。一是秘书公司与网店开办者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提供代理服务,对网店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向政府部门报告网店经营异常及违法行为情况。二是秘书公司与电商平台签订服务管理合同,协助电商平台对网店经营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依据平台授权处置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三是工商部门与秘书公司签订行政指导合同,明确秘书公司职能义务,通过协议约定方式实现对秘书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协助履行工商部门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