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稳步推进

10.12.2015  22:48


  自年初试点开展“一照一码”改革以来,宿迁市在实施并联审批、“四证一体”基础上,秉持便利企业、精简流程、降低成本的原则,创造性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创新编码规则,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先行一步。研究确定“1位机构类型+6位行政区划+2位机构代码+8位主体顺序号+1位校验码”的18位编码规则,于4月15日正式发放加载该独立编码规则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不再另行赋码发证。全市首批69家单位参与了“一照一码”改革,新登记的企业凭借18位新码及并行使用的组织机构代码,可以办理税务登记、社保登记、车辆及不动产登记、银行开户、水电气热开户等运营手续。此外,为企业提供试点改革过渡期间新老证号提醒卡和证明卡,方便企业办理银行开户、增值税票开具和市外业务。10月1日起“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在全国推行,宿迁市及时调整业务系统,改为使用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调整规范业务流程,推动登记流程再精简。将“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审核--综合窗口发放执照”模式,改为“综合窗口统一咨询、统一收件、统一收取材料——工商部门直接审核——综合窗口发放执照”模式,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不再审核,企业相关信息由工商部门通过并联审批平台共享给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实现“一窗受理、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张执照、一份档案”。
  (三)扩大改革层级,拓展改革辐射面。将原试点登记层级由市本级和宿城区,进一步扩展至全市所有县区和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目前,全市各地陆续完成系统安装、网络布线、人员安排以及相关窗口建设工作,所有县区均可独立办理“一照一码”登记。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向新设企业发放使用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735份,其中,各县区发放2630份。
  (四)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就“一照一码”登记举行座谈会、培训会等业务培训交流活动30余场次,并协调解决了推广应用、信息共享、上下衔接等问题,为改革政策落实减少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