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小区业委会签房屋维修合同价款2/3是水分 170.8万工程款只需59.5万

10.08.2015  19:38

   中国江苏网8月10日讯 (记者 徐其崇) 8月9日,当偌大的喜讯展板出现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绿城庭园小区时,广大业主们看后个个惊呆了。看到原本只需要59.5万元的小区改造费用,上一任业主委员会竟与承包方签订了170.8万元的合同。一位业主说,就在小区改造工程结束即将付款之际,要不是大家推选出来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历经一年多艰苦维权,广大业主110余万元房屋维修基金就打了“水漂”。

  记者了解到,2014年4月10日,绿城庭园小区原业主委员会3人与某防水工程施工部和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两份《绿城庭园房屋及物业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天,总价款为170.8万元。就在工程完工经过合格验收即将付款之时,有的业主对两份合同价款提出了较大的质疑。当时有的业主提出,业主委员会和承包方签订小区改造合同属于“暗箱操作”,广大业主并不知情。因为这些费用需要从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中支付,就有很多业主站出来,提出拒绝付款并罢免业主委员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