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司法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夯实根基

31.12.2014  00:21

 □本报特约记者  郁  奇  本报记者  施为飞

  有人曾做过很形象的比喻,如果将司法比作一条生产线,从一端输入的是处于激烈冲突状态的矛盾纠纷,从另一端输出的是体现公平正义、有利于和谐发展的社会关系。由此可见,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就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公正、实现和谐。

  作为宿迁市首家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建设试点单位,宿豫区司法局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改变思维,扎实贯彻落实省厅、市局试点工作部署,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并取得显著成绩。

  一个服务站,司法职能延伸到最前沿

  宿豫区司法局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稳定、服务发展”为主线,以“打造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为突破口,以实战化建设为目标,把全区141个村居(社区)全部按照“三个五”标准(五名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社区矫正监督员、法治村长、法律顾问和法治宣传员;五统一:统一的办公场所、统一的人员配备、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的工作台账、统一的考核标准;五大职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控和法制宣传职能)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把司法行政职能下沉到最基层,努力把司法行政服务站打造成服务群众“零距离”的“微型司法机关”。此做法得到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充分肯定。

  两大工作机制,重心下移到最基层

  为建设实战化司法行政机关,宿豫区司法局打破局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模式,制定完善两大工作制度,把工作重心聚焦到群众工作上来。

  局领导包片科室工作人员挂钩制度,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科室工作人员挂钩司法所和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机制,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责、定制度),把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工作人员挂钩到每一个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实战化能力。

  加强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考核制度。对司法所重点考核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推进情况、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挂钩联系情况;同时对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人员实行年度目标考核,把工作绩效、制度落实、活动开展等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的结果直接与表彰奖励相挂钩,确保司法行政服务站为民服务取得实效。(下转D版)

 

(上接第1版)

  三大实战平台,网络延伸到最底层

  打造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实战平台。以区大调解中心为龙头,区级建立医患纠纷、劳资纠纷10个专业或行业调委会和驻法院、检察院、总工会等3个专业调解室,城区建立“夕阳红调解室”和个人工作室,5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有调委会;乡镇和村居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规范化的调解服务中心及调解工作室,同时,在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基层人民法庭设立调解室:每个村民小组设立一名义务调解员,村(居)每10至15户居民中选聘一名调解信息员,负责矛盾排查化解、维稳信息上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形成了“村居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一员三责”的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打造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实战平台。以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为龙头、司法所为基础、社区矫正小组为核心的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网络,吸纳社会力量,成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协会,进一步提升帮教效果;同时完善专网矫正平台,多措并举形成全方位监管体系,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到位。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实战平台。以区法律服务中心、两广场一基地(“18”普法广场、青少年法制广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主线,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结对服务为支撑,点线面结合,寓普法宣传于法律服务中,充分发挥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员等法律工作者的作用,转变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将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融为一体。

 

                                                                                        2014年12月30日    《江苏法制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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