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宿豫分局探索民意民评督办新模式

16.11.2016  15:06

  2012年8月,宿迁市局宿豫分局在全省首创“民意访评中心”,围绕窗口服务、社区工作、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群众意见整改等事项进行访评,有效助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受到省、市、区主要领导及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在三年多的访评实践中,该局不断积累经验、持续探索创新,于今年初将“民意访评中心”升级为“民意民评督办中心”,将信访投诉、网络问政、负面舆情、督查督办等事项一并融入访评工作,建成了集民意收集、分析、流转、调查、处置、督办为一体的工作机制。自民意民评督办中心整合运行以来,共有效访问群众近6万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900余条,提供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督促整改群众不满意事项350余件,同时受理信访投诉、网络问政、负面舆情532件,办结525件,无一超时,极大提高了信访投诉、网络问政的办理效率,进一步改善了政风警风,密切了警民关系,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

   一、强化业务整合,高效规范运行。 一是民意民评督办一体化。在民意访评中增加信访投诉、网络问政、负面舆情等事项,实现听取民意、请民评价与督查督办的有机结合、一体运行,解决多头受理、多头答复、口径不一等问题。将中心交由督察部门牵头负责,有效增强了访评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二是民意民评督办信息化。在原有民意访评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研发民意民评督办应用平台,将主动获取的访评事项和被动受理的群众诉求全部录入系统,统一管理、网上办理,全部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化。三是民意民评督办规范化。制定民意民评督办工作规范,各部门专管民警及时将本部门工作数据整理录入,由督察部门统一派遣任务。对群众首次评价一般、不满意的事项,交由责任单位处理。对群众两次以上评价不满意的事项,由督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强化问题整改,促进业务工作。 一是促进规范执法。对工作中收集的执法问题加强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培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对有责信访投诉等问题组织调查处理,确保问责到位。今年以来,共督促整改执法问题152件,追究民警责任7人,群众对整改满意率达97.1%。二是促进基础工作。针对有的实有人口联系方式有误、无法进行电话访评的问题,中心将数据直接下发至相应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上门采集更新联系方式等基础数据,对敷衍了事的社区民警进行督办问责,倒逼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今年以来,群众对社区民警熟悉度和满意度环比分别增长50.12%、29.75%。三是促进为民服务。对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群众评价一般、不满意的事项进行督办,限时整改。对窗口服务不满意频次高发的民警进行跟踪调查,对有责民警进行问责处理。今年以来,分局窗口满意率达98.68%,网上服务访评满意率达99.32%。

   三、强化结果应用,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提升内部执行力。把民意民评督办情况作为每周研判例会通报必报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于工作不力导致无效访评、无法访评、整改不力、督办无果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问责,有效提升了内部执行力。二是提升整体掌控力。民意民评督办中心整合运行后,全局窗口服务、社区工作、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信访投诉、网络问政、负面舆情等一网录入、统一回访、定期研判,为掌控全局工作状况特别是队伍建设情况提升了强有力的支撑。三是提升队伍公信力。针对阶段性民意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建立分管局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研判机制,深入剖析公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处置措施。今年以来,对出现问题较多的不满意警情处置组织倒查分析,对21起出警速度慢、接警态度差的6名责任民警进行了教育处理,并逐一回访取得群众谅解,有效提升了公安队伍公信力。(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