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政策出现“四个新变化”

06.06.2016  08:06

  5月31日,宿豫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该区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召开,该区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农服中心、财政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了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状,该区农委纪委、区检察院预防局相关负责人先后授课,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患讲解。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政策出现“四个新变化”。 

  一是补贴额度有所降低。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围绕主要农作物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提高补贴效能,实行“普惠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二是严格机具资质管理。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获取省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全省10大类、49个品目。今年补贴机具要在醒目处喷印“2016年江苏补贴机具、宿迁市监督电话:0527—84338958/0527—84357345”的监督标识。 

  三是补贴标准设立上限。全省范围内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个人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最高限额为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最高限额80万元。 

  四是补贴流程更加规范。根据“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管理机制,严格履行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实行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性铭牌,乡村两级公示等规范流程。执行时间: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和油菜收割机执行补贴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其它补贴机具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