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五招”为保障性住房好快建设保驾护航

03.11.2014  12:55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为切实有效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以来,宿豫区相关部门建管并重,采取多项措施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省、市下达的40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完;下达的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0套,目前已在中亚翰林华府配建并进行桩基施工;下达的新开工建设200套限价商品房,目前已完成100套,其他项目正在主体施工;下达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1000套,目前已基本建成721套,同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3户99人,共138240元。
    目标细化到位。为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社会管理创新目标任务,区政府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通过督查和通报等形式来强化责任,推动住房保障工作开展。
      资金争取到位。积极争取2014年度中央、省级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多种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1952万元,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好快建设。
      优惠政策扶持到位。区住建局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做好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供水、供电按照成本价收取,税收通过先征后返方式补贴,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各项费用降到最低。
      制度保障覆盖到位。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宿豫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宿豫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宿豫区安置房管理实施细则》、《宿豫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等相关文件,内容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蓝领公寓、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以及审核、公示等一系列政策,构成了住房保障基本制度框架。
      质量管理把关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宿豫区住建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全面加强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四方主体责任制,在建工程施工过程由质监站不定期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让广大群众住上放心房。(宿豫住建局  韩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