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表格化”审查报告提升诉讼质效

04.08.2016  23:03

  “2015年全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00余件,审查终结1170余件,人均办案150余件,三项数据均位居全市基层院第一,有罪判决率100%,公诉科被评为‘全市规范化办案示范部门’。”7月21日,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公诉条线调研组在该市宿城区检察院调研时,对该院汇报的一组数据颇感兴趣,连声追问“案多人少质量不滑坡”的办案秘诀。

  “推行‘表格化’审查报告,案件审查工作量大大减少。”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浩说。

  据统计,该院受理的刑事案件70%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抢夺、盗窃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多发、高发类型案件。这些案件多数事实清楚、证据类型固定,且犯罪嫌疑人多自愿认罪,适用法律无异议,最终判处的刑期也多为非监禁刑,刑期较短。针对这一情况,2015年初,宿城区检察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推行“表格化”审查报告,简化审查报告内容,将证据类型固定在审查报告中。

  该院公诉科科长朱丽琴介绍,“承办人只对案件涉及的情节进行选择,不作太多摘录,大大减少了制作审查报告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又避免遗漏某些量刑情节,不仅便于领导审批和出庭使用,也便于审判人员审查。

  据悉,“表格化”审查报告推行以来,该院案均审结天数约为27.5天,同比减少2.5天,审查起诉耗时全市最短,同期提起抗诉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通讯员  王宇  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