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检察院:特困被害人救助还是蛮拼的

30.01.2015  19:12

  “谢谢检察院的哥哥姐姐们,是你们的2万元救助款,挽救了我的家庭,给了我们生活的希望”。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一封感谢信,信上的字很工整,很感人。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3年6月21日。当晚九点半,在该区中扬镇春梅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门口处,张标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时与同向步行的李二力相撞,致使李二力车辆损坏,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张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mg/100ml。后经,该市交巡警二大队认定:张标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二力承担次要责任。 

  陡然降临的灾难让这个原本就贫穷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被害人李二力有两女一儿,妻子已经改嫁,李涵是他的大女儿,也是感谢信的作者。李涵正在上高中,没有收入来源,以前有其父亲打零工维持生计,现在父亲去世了家中无任何经济收入。李二力在医院救治花费的20多万元医疗费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犯罪嫌疑人张标家中更贫穷,没有钱赔偿,现已入狱服刑。被害人家里现在还欠下20多万元的债务,另外还有80多岁的爷爷奶奶卧病在床,需要照顾,家庭很是窘迫。 

  承办检察官李娟在跟李涵谈话时,了解了其家庭状况后,很是同情,经过与控申科干警多次调查核实后,该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层层申报,2万元的司法救助款最终得以获批并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 

  “现在想起当时你们为我申请救助金的情景,我还是想流泪,谢谢你们,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李涵在信中这样写到。 

  据悉,2014年以来,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对8名特困被害人家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8.9万元。该院将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作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严格审查,及时办理,切实缓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温情。(文中涉案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