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靖江11家网店涉嫌价格欺诈遭投诉
如今,很多网店经营者在网店首页显示促销价和划线价,通过两个价格对比,让消费者看到促销优惠力度,吸引消费者下单购买。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划线价可能未必是真实的原价?今年上半年,市物价部门收到11例网店价格欺诈投诉,此类投诉量占上半年我市价格投诉类型首位。
投诉者多为职业举报人
市物价部门介绍,很多消费者由于是首次或不经常光顾某网店,并不了解商品此前售价,难以辨别网店显示的原价、划线价是否真实,很难发现网店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今年上半年投诉我市网店的共11人,多为职业举报人。他们的投诉揭露了部分电商的价格违法行为,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不要轻信促销优惠活动,应“货比三家”,选择价格实惠、信誉度好、价格标示规范的网店购物。
物价部门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中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即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通知》中还规定,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相关网络销售平台也有自身规范要求,如《淘宝价格发布规范》中明确提醒:商家如对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理解的,淘宝推荐商家每个宝贝仅发布一个价格。商家自主选择令宝贝展现多个价格的,淘宝为商家在详情页预留了充分的自定义说明空间,商家应当于详情页醒目位置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并确保被比较价格的真实性。
记者搜索一些网络购物平台看到,有些网店在“商品详情”页面中对被比较价格进行了说明。如一家品牌女装网店正对多款夏装进行促销,这些夏装“商品详情”页面中,“产品参数”下面均专门进行了价格解释。
将举行规范电商价格行为
政策提醒会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网店除通过虚构原价、被比较价格(即划线价)不作说明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外,其他城市网店还被发现通过虚假优惠折价、“满即送”促销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物价部门提醒,经营者采取馈赠物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如果馈赠物品或者服务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所标示的价格(或者价值)应当真实明确,否则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采取返还有价赠券或者积分返利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有价赠券或者积分返利附加了使用条件,没有在赠券或者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确标示的,也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在开展“满即送”或类似促销活动,以总购买金额作为赠送条件时,应该有单价低于活动起点总金额的商品销售。如果赠品有数量限制的,也应告知消费者数量,不得宣称“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此外,经营者在促销中开展赠送活动,应当如实标明赠送商品品牌和型号等,并出样展示,如明确标明赠送价值(价格)的,应当有依据,如果虚构所赠送商品价值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近期,市物价部门将召集我市部分网店经营者,举行规范电商价格行为政策提醒会,宣传价格政策,进一步要求网店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推进电子商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网店价格欺诈投诉屡有发生
据市物价部门介绍,往年,我市涉及停车场乱收费、商品结算价与实际标价不符等方面的价格投诉相对较多,而今年上半年,物价部门共接到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共49件,其中就有11件投诉网店涉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这类投诉量已占首位。被投诉网店主要集中在食品、家电销售等行业,通过虚构原价、被比较价格(即划线价)不作说明等方式,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涉嫌价格欺诈。
【案例1】
一食品网店虚假促销吸引顾客
今年1月27日,一名女士发现我市一家网店在其淘宝天猫网店铺页面宣传“新年狂欢价”,其中一款芒果干是参加本次促销的商品,页面标注“价格39.6元,促销价19.8元”,她被这个优惠活动吸引,下单购买该款芒果干,并付款成交。成交后,她考虑后认为标示价格与促销价相差悬殊,通过查询发现,该网店的这款芒果干在此次促销活动前七日成交价格只有17.8元,之前的最高成交价也仅为19.8元,从未达到过所宣传的39.6元,促销并未降低价格,故向我市物价部门投诉该网店。
市物价检查人员调查发现投诉的情况属实,责令该网店限时进行整改,并协调该网店赔偿了投诉人500元。
某家电网店被投诉虚构原价
【案例2】
“这家网店首页标示这款燃气灶原价1999元,现价只要499元,我觉得优惠幅度很大,就付款购买了一台。但是经过了解发现,这家网店从未卖过这个原价。”日前,一名消费者向市物价部门投诉称,我市一家家电销售网店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并提供了该网店促销该款燃气灶的宣传页面截图。
目前,市物价检查人员正对这起投诉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