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18家燃煤电厂脱硫不达标,3家被罚超百万

29.09.2015  17:17

新华报业网讯   据江苏省物价局29日公布的6-8月份全省121家燃煤发电企业执行环保电价政策的检查情况,物价部门认定118家燃煤发电企业存在脱硫投运率未达到90%、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排放限值的价格违法行为。

江苏现有燃煤发电企业200多家,不难看出,脱硫不合格电厂占比并不低。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对脱硫达标电厂的上网电价,政府将执行高出一般标准的环保电价,相应的,如果脱硫不达标,电厂也该受罚。这次未通过检查的118家燃煤电厂,共计被扣减3556万元政府电价补贴,并被罚款1500万元,其中,罚款在百万元以上的有3家,最重的领罚224万元。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周高表示,近年来,国家实行了新的排放标准和更加严格的环保电价监管政策,监管重点从原来脱硫投运率未达到90%的少数电厂,转变为对所有电厂的监督检查。此次环保电价检查结果表明,我省大多数燃煤发电企业能按照国家新的排放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改进脱硫、除尘、脱硝设施,努力减少排放污染,总的情况是好的。但由于设备、技术等原因,燃煤发电企业在部分时段还不能完全达到国家排放要求,仍然给大气带来污染,必须接受处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物价局对脱硫投运率未达到90%、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排放限值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1-5倍的罚款。对这次燃煤发电企业的具体处罚情况,省物价局将按规定在其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吉强

编辑: 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