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遭家暴却又护着丈夫 家暴维权可通过4种渠道

25.11.2015  11:56

  秦兰从偏远农村嫁到城市,本想能过上好日子,没想到遭遇丈夫家暴,而且更为悲剧的是,多年的忍受导致两个儿子也对她拳脚相加;在南京的另一个家庭,周芳遭丈夫多次家暴,但当警方要处理其丈夫时,她又护起短来。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南京秦淮警方昨天公布了两起令人深思的家暴案例。民警表示,这些家暴事件他们看了都心酸,但当事人却默默忍受多年,也不知道如何维权。在此,警方在呼吁家暴受害人勇敢维权的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关心她们,共同消除家庭暴力。

  贤妻良母却遭丈夫儿子殴打

  33年前,20岁的云南姑娘秦兰从偏僻的农村老家嫁到江苏,成了李福云的妻子。虽然丈夫比自己大10岁,但秦兰觉得他忠厚老实,也就安心和他过日子。一年后,两人有了第一个孩子,而且通过夫妻俩的努力,日子也过得红火起来。孩子5岁时,李福云带上妻儿来到南京打拼。他在工地打工,秦兰则成为一名清洁工。虽然日子过得辛苦,但秦兰很满足。就在这一年,他们又有了第二个孩子。

  到了2000年,李福云有了稳定的工作,家里条件也比以前更好了,然而秦兰发现丈夫渐渐不愿意回家,回来也不太爱和自己说话。秦兰并没有多想,不仅将丈夫和孩子照顾得更加体贴,还主动搞好邻里关系,帮助周围的人做力所能及的事。在邻居眼中,秦兰是个贤妻良母。

  但谁都没有想到,秦兰的贤惠却换来丈夫的拳打脚踢。从2000年开始,李福云每每遇到不如意的事,就对妻子又打又骂,而秦兰则一直默默忍受。有一次,李福云要出门喝酒,秦兰叮嘱他“少喝一点,喝多了伤身体”,结果却换来丈夫一顿暴打。

  左邻右里也渐渐知道隔壁的老李爱打老婆,而且近两年来出手越来越重,他们经常看到秦兰脸上带伤。为此,邻居们曾试图劝李福云,但换来的却是一句,“我家的事你们别管!”今年8月的一天,一位邻居终于看不下去了,向南京秦淮公安分局机场派出所报警。

  面对民警,秦兰反映,自己对丈夫已经百般忍让,但还是免不了遭到丈夫的老拳。而让她更伤心的是,两个儿子居然和父亲一样,动不动也会对她拳脚相加。对此,民警对秦兰的丈夫和儿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请来心理医生对秦兰进行疏导。同时,警方还向李福云家下发了《制止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明确不得对秦兰使用暴力。

  遭多次家暴却还护着丈夫

  前不久,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机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己在家中被打,丈夫不让自己出门,需要民警赶紧到现场。一看报警电话,社区民警当即意识到,肯定又是家暴事件。“她以前被打过好几次,每次都是这样报警,我连她的手机号都记住了。”社区民警说。

  随后,民警立即赶到报警人周芳家里。见到民警,打人的周芳丈夫并没有打算收手,还在大声叫嚷:“我们是夫妻,这是家庭矛盾,不需要你们管!”面对这一状况,民警大声喝止:“你打了人了,就关我们的事。”在民警的喝止下,周芳丈夫才收敛了一些,只是站着大骂妻子。

  民警发现,周芳脸部有些瘀伤,手臂上也有伤。见到民警,周芳一下子哭了出来。她告诉民警,自己又被丈夫打了。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了解,当天因为周芳劝丈夫少喝点酒,两人便吵了起来。丈夫气急败坏之下,照着妻子的脸打了两拳,后来还拿棍子追着妻子打。

  随后,民警安排周芳先去医院看病验伤,同时告诉她:“你已经不是第一次报警了,按照现在的情况,只要你去验伤,我们就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罚,可以行政拘留。”没想到,一听到要拘留丈夫,周芳立马不干了,表示这是自己的家事,希望民警批评下自己丈夫就行了。“我的伤我自己清楚,都是脸上和手臂上的,应该不会有问题,你不要关我的丈夫,我们愿意调解。”周芳说。

  面对这一情况,民警也是无语了,只得对周芳丈夫进行了口头警告。

  反思

  她们为什么都选择了“”?

  “这两起家暴事件,我们民警见到当事人都觉得心酸,但遗憾的是,两名当事人都没有寻求正当途径进行维权。”南京秦淮公安分局政委唐长宝表示,这一现象值得反思。

  据秦兰说,她也曾想过和丈夫离婚,但丈夫不同意,她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民警问她是否找过妇联,她则说,“我没文化不识字,妇联在哪我不知道。”至于去法院打离婚官司,秦兰更是想都不敢想。相对秦兰来说,周芳文化程度高些,但她却因为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所以面对丈夫的暴力,也就忍气吞声。

  唐长宝表示,很多人遭遇家暴选择沉默,一方面是因为对维权渠道不了解,还有一方面则有传统思想“家丑不可外扬”作祟。对此,警方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反家暴的宣传,告诉大家通过哪些渠道维权。另一方面,妇联、社区等各级组织也要多关心相关家庭,及时发现家暴,引导受害人维权。

  知道吗?这些行为也算家暴

  一提起家暴,很多人想到的可能就是“打老婆”“离婚”“家丑不可外扬”。但事实上,这仅仅是对家暴很狭义的理解。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江苏苏州的法官用案例介绍了一些不太常见的“家暴”,让大家对家暴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性虐待也是家暴的一种

  张某和许某2011年结为夫妻。婚后,张某发现许某性功能有障碍,无法过正常夫妻生活。一开始,许某还在妻子带领下四处就医,但发现无法治愈后,他开始心理扭曲,对妻子进行性虐待。最后,张某两次起诉至法院,才解除了与许某的婚姻关系。

  法官表示,其实家暴不仅仅是拳打脚踢,性虐待也是家暴的一种形式。据介绍,家暴的种类分为很多种,包括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和冷暴力等。法官提醒,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受害人一定要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积极取证并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虐待儿童、老人也算家暴

  蔡某和陈某是后结合夫妻,陈某和前妻有个女儿兰兰。刚开始,蔡某竭尽所能扮演好一个称职的继母角色,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其与公婆、小姑子产生不少嫌隙,矛盾愈演愈烈。无法排解心中烦躁的蔡某开始把矛头指向年仅5岁的兰兰,从一开始的掐肉、踹踢,到后来用擀面杖“棍打”,逐步升级。经查,蔡某前后共对兰兰施暴6次。经诊断,兰兰全身存在多处伤害。经医院医务人员报警,蔡某被法院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判令其赔偿兰兰经济损失7万余元。

  法官表示,家庭暴力并非特指夫妻之间,对于其他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同样属于家暴。而且《刑法》明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止离婚,还能索赔

  吴某和毛某结婚后,才发现老公毛某有赌博恶习,经常打牌夜不归宿。性格柔弱的吴某对此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事态愈发严重。毛某只要输了钱心情不好就会殴打吴某……就这样,忍无可忍的吴某在家人的帮助下来到法院,以毛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毛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毛某赔偿吴某医疗费、法医检查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合计3341.10元。之后吴某继续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与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毛某赔偿吴某各项费用48000余元。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警方:维权可通过4种渠道

  受害人有权请求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对双方进行劝阻和调解。

  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其中对于情节恶劣的施暴者,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施暴者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对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