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住建局对全县42家建筑企业展开工程质量大检查

28.03.2016  21:57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行为,3月下旬阜宁县住建局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县42家企业展开质量大检查,其中在建建筑工程29项、检测机构3家,预制混凝土生产企业9家。通过检查发现主要存在3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手续不齐全,二是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在位,三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不到位。针对实际情况检查组共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13份,暂停施工通知书13份。

阜宁县住建局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建设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施工单位管理体系不健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工程资料未按新标准规范填写等问题提出4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县在建工程质量。 一是全面落实整改,消除质量隐患。 对大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5日内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结果至检查组。 二是规范质量行为,强化责任落实。 对未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的项目工程,建设单位须限期完善到位,对未完善到位的项目工程检查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是继续高要求、严标准狠抓质量。 施工、监理、混凝土企业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在下一步施工中要加继续加强质量管理,完善控制措施抓好在建工程质量。(沈雁荣  孙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