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明年实施 姜堰检察走在前面筑"防火墙"

30.12.2015  12:27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为依托,全力打造“润蕾工程”,主动靠前作为,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关注青少年家暴伤害案件,开展普法教育,畅通维权热线,筑牢青少年家暴防火墙,在反家庭暴力的工作中走在了前面。 

  履行检察职能,筑牢“高压惩治墙

  在司法办案中,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功能,对发生遗弃、虐待等家暴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事法律的,依法监督从快从严处理。2014年底,对一起遗弃、出卖亲生未成年子女的案件及时引导侦查,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最终有力指控了犯罪。同时,在案件审结后,主动会同法院、妇联和基层社区等单位,帮助被害人落实收养家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对一些不构成犯罪,但存在家暴行为的一般违法行为,及时跟踪了解,建议公安机关惩戒行为人的同时,及时进行普法教育。

  创新宣传载体,筑牢“自我保护墙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燕姐姐课堂”品牌效应,持续推进“护航青春、检校同行”活动,在全区20多家中小学校园,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以案说法等普法活动,向学生分发、讲解“爱心联系卡”,告知学生如遭受家暴等不法侵害,可以及时寻求帮助。同时,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在微博、微信开设青少年维权专栏,开展互动交流。自编、自导、自演青少年维权主题微电影《润蕾无声》,联合区教育部门组织教师、家长观看,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社会影响力和教育实效性。 

  健全联动机制,筑牢“社会关爱墙

  积极整合资源,联合区妇联、关工委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开通家庭暴力投诉求助热线,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的青少年家庭暴力应对知识培训,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建立与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协助受害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同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特聘心理卫生专家为家长和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帮助疏导压力,维护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