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今年新增认定3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

10.12.2014  17:30

  2014年,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继续推进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评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区扶持办法(暂行)〉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194号)精神,由人社、财政、经信、发改、科技等相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本着“严格标准条件,突出作用发挥”的原则,经单位自主申报、初审、实地评估等环节,认定邳州市大学生创业园、鼓楼区大学生创业园、沛县大学生创业园3家大学生创业园为“徐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园”。

  对于被认定的三家大学生创业园,根据《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区扶持办法(暂行)》的规定,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一次性给与开办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50万元。下达的资金将专项用于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相关支出,包括创业园场地租赁、装潢装修、设备购置、环境建设、业务培训、物业管理等,专项资金不得挪用、借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及奖励等。

  近年来,徐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大学生创业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各县(市)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构建创业载体,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鼓励、引导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随着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评审工作的深入进行,将进一步促进各地大学生创业园完善服务,规范管理,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稿件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