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网格化管理扩大群众基础 宿迁11家单位出台强制报告制度奖惩办法

08.09.2022  12:00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结合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拓宽强制报告责任部门,联合市法院、财政局、教育局等11家单位出台《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奖惩工作办法(试行)》,对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进行奖励,并就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进行追责提供了依据。

  该办法根据强制报告的案件线索价值、性质、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主体的奖励条件、标准、流程;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企业、个人等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办法还明确了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运用强制报告举报平台、互联网等方式,构建侵害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将强制报告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扩大群众基础,推动制度落细落实。

  近年,宿迁两级检察机关还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云平台,受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或者需要救助的线索。在案件办理和检察监督过程中,针对强制报告制度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教育、医疗、宾馆、网吧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办理的一起强制报告案件被最高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获评省检察院“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下一步,宿迁检察机关将以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取证难问题,及时有效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织密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