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清退”40家不规范社会组织

03.03.2017  16:11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常州市民政局撤销“清退”了40家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按规定参加年检工作,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的义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视情况严重程度可分别给予警告、停止活动和直接撤销的处分。常州市民政局积极“亮剑”,对自身建设薄弱、组织架构松散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对连续多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僵尸”组织逐步清退,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社会组织运作。

      此次,除了40家被“清退”的社会组织,常州市民政局还将72家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35家未参加2015年度检查社会组织、12家注销社会组织以及2016年常州市级新增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2016年新增4A及以上评估等级社会组织向社会大众予以公告。下一步,市局还将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动态监管力度,推动常州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