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将强化对宪法的尊崇感

08.01.2016  12:38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12月1日,在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116名检察官面向国旗和宪法庄严宣誓。

  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多个地方的检察官纷纷进行宪法宣誓活动。那么,该如何看待宪法宣誓制度?日前,记者采访了来自浙江、内蒙古、河南的3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

  凸显“根本大法”地位的载体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从增强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来讲,非常必要。”12月3日,浙江省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郑柯迅,在参加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国家宪法日座谈会间歇时接受采访。

  在郑柯迅看来,从法治意识上讲,无论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一般群众,对宪法的地位、作用的认知,对宪法遵守、运用的程度,都相对薄弱。从整个法律体系看,相对一些部门法、行政法规,宪法被执行的程度也偏弱。“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在司法、执法、守法实践层面,得到的执行和实现以及社会影响力,目前和其地位是不匹配的。”郑柯迅说。

  要在全社会呼吁人们提升宪法意识,需要一定的载体。郑柯迅认为,宪法宣誓制度就是非常好的载体之一。

  “检察官在就职时对着宪法宣誓,这会对其心理产生直观而深刻的影响。”郑柯迅分析说,检察官常运用的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等,构成检察职业文化的组成部分,相比之下,宪法的烙印会较轻,而宪法宣誓制度则弥补了这一不足,将会开启检察职业文化重构的一个新开端。

  增强自律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12月4日当天,我们院里会组织两名新任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检察长云志宏告诉记者,这两位检察官上周刚刚获得该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

  “宣誓是一种有程序的仪式,庄严而规范,这在一定意义上会增强检察官对宪法和法律的尊崇感,从而更好地肩负起法律监督的职责和使命。”在云志宏看来,宪法宣誓制度会增强检察官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

  云志宏认为,宪法宣誓制度还有利于树立忠诚履职、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面对宪法宣誓,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检察官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意识,时刻提醒自己忠实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还能强化检察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云志宏告诉记者,通过郑重宣誓,既表明检察官热爱人民、尊崇宪法和法律的信念,也向公众表明了公正司法、勇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决心,有助于社会公众监督、支持检察官的工作。

  在宪法精神洗礼中正心诚意

  接受采访时,几位基层院检察长均认为,宪法宣誓活动持之以恒,必定会对宣誓人的内心产生深远影响。

  “这是检察文化中仪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登封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文胜告诉记者,宪法宣誓仪式会让干警们潜移默化地受到宪法精神熏陶。

  对仪式文化,刘文胜深有体会。他介绍,两年来,登封市检察院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都会举行升旗仪式,深受干警欢迎,“每当国歌奏响、国旗升起时,大家的神情都非常庄重。

  “升旗之后,我院全体干警要到大会议室参加‘道德讲堂’。本月1日,我们讨论的主题就是‘检察官该如何弘扬宪法精神’。”刘文胜说。

  在刘文胜看来,宪法宣誓具有“正心诚意”的作用,“面对宪法宣誓,我们会在庄严的氛围中更加尊崇宪法和法律,更加坚定检察官的职业良知和法治信仰。

  “检察官向宪法宣誓,表明了对国家、人民、法治的忠诚,以及其必须履行的责任。”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评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