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南京工商监察室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

08.08.2016  16:3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工商局监察室迅速将学习《问责条例》工作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

本次专题学习的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歧山书记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参与学习的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本职工作逐条研读了《问责条例》十三条内容,学习了王岐山书记署名文章的主要精神,通过研讨形成以下几点认识:一是《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问责的范围更广、方式更多,要求更严,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二是《问责条例》用明确的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使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需要大家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学深学透,准确把握。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铁面问责,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不敢担当、失职失责等行为,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下一步,监察室将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进一步唤醒干部的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