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梅副厅长宣讲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3.09.2016  22:09

部署江苏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试点

  9月22日至23日,全省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试点培训会在苏州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出席会议,传达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5周年暨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60周年座谈会精神,宣讲《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部署江苏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试点。
  曹玉梅指出,刘延东副总理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5周年暨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6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60年来语言文字事业取得的成绩和历史贡献作了充分肯定,为我们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各级语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语言文字工作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语言文字事业的战略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理清思路、完善措施,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全面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创新发展。
  曹玉梅强调,《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以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为核心,向国家战略聚焦,向农村和民族地区攻坚,向社会应用推进,向现代治理转型,向国际领域拓展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语言文字事业服务国家需求的能力”发展目标;对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语言文字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互联网+”语言文字服务工程、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工程、语言文字筑桥工程等“五大工程”作出了具体部署。近期,全省各地要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规划》宣传解读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
  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关系国家核心利益的重要战略任务。“十一五”末,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省域内各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为全国第一个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划达标省。全省普通话的普及率从上世纪末的55.53上升到70.67%。“十二五”时期,我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行动。2015年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召开了全省深入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视频会,印发了《江苏省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和试点监测办法。这在全国属首创。国家语委主任、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批示:“要及时总结,抓出成效”。根据计划,今年第四季度,全省每个设区市选取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监测。
  曹玉梅指出,监测指标源于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国家和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各地要加强宣传,以测促推、以评促建,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她强调,县域语言文字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要发挥语委成员单位作用,形成推动试点工作合力。
  全省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局长、语委办负责人,各试点县(市、区)语委办负责人以及试点监测专家近130人参加培训会。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