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 看宿迁交警详细解读

02.11.2015  14:20

   中国江苏网11月2日讯 (记者 张立婷 通讯员 徐业辉) 本月起,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运输,将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对刑法第133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作了补充规定。具体增加了哪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入刑犯罪?又有什么变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又是如何设施的?11月1日,记者请宿迁市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了解读。

   解读一: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入刑

  依据“刑九”规定,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中增加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