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

21.09.2018  18:15

      9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宁召开,会议审议了省政府提交的《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厅长刘聪受省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共8章104条,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登记程序,不动产权利登记,其他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副厅长李闽与厅不动产登记局、法规处、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分组审议会议。分组审议会上,厅有关负责同志通读了《条例(草案)》,省人大环资城建委报告了审查意见,委员们对《条例(草案)》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认真开展了审议。(厅不动产登记局 法规处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