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审计整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存入本人档案

15.11.2018  08:52

  14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明确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七项机制,强化了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结果运用,为促进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016年以来,江苏省审计厅共完成221个审计项目,其中,132个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其余项目在审计机关的督促帮助下正在整改或完成整改,但仍然存在少数地区和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一些问题有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等现象。

  《意见》强调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了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七项机制。包括规范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机制、推动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机制、完善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督查机制等,规范了审计整改报告的签发要求,贯彻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此外,《意见》还强化了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结果运用,要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对一些不能短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综合考核内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江苏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介绍,《意见》的主要亮点还在于完善了长效机制,突出容错纠错。各地各部门单位不仅要将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抓手,更要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将审计整改的落脚点放在推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改革发展上来,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有效促进制度完善。

  据悉,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已建立起协作配合机制。今年7月,省纪委监委和省审计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对联系协调、业务沟通、问题线索移送、审计成果运用以及严格落实法律责任等6个方面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规范。(记者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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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