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采纳审计建议:出台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制度

17.07.2015  18:51

      今年3月,徐州铜山区审计局实施了区本级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引起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对审计调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分管区长专题听取审计结果汇报,要求加强全区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区政府充分采纳审计建议,今年7月14日,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加强全区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意见》要求改革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构建规范、透明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合理分权。区财政局、区农口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除上级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进行联合审批、评审和验收等;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策准入和退出机制。《意见》严格控制新增涉农政策,除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不得新开政策口子;确需出台新政策的,由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建立了涉农政策定期退出机制,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涉农专项政策存续期限为3年,到期后政策自动终止,若政策需延续,经评估确需保留或调整的,最多可延长2年。建立了优胜劣汰评估机制,开展涉农政策和资金绩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取消、调整和存续的重要依据。此外,还要求定期清理涉农专项政策。
  三是进一步改进资金分配机制。《意见》要求根据不同性质的扶持政策确定不同的资金分配方式,区级财政资金一般不直接补助到企业和具体项目。区本级项目应细化具体项目内容,实行项目库申报管理。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建设等公益类政策资金,原则上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实行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对农业产业发展等竞争类政策资金,原则上实行竞争性分配,确保“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四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意见》要求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区农业局要加强项目验收、督查及后期绩效管理,制订详细可操作的验收办法,细化验收标准,设置验收节点,按节点要求进行验收;应将其主管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分配政策、过程和结果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在补助资金下达前要在各自的部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下达。同时,建立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追究机制,申请涉农专项资金的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财政专项资金,并纳入“黑名单”管理。(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