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审计局首推《工程审计岗位责任清单》

13.11.2015  16:16

  10月下旬,东台市审计局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面广量大,县级审计机关专业人员不足的难题,出台了《工程审计岗位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各环节、各层级岗位责任意识,落实了审计质量控制和廉政建设责任制。此前,经过深入调研探讨和积极探索推进,该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总结经验做法,着力强化环节管控,积累了成功经验。近三年,累计审计政府工程1150个,报审投资额122.2亿元,核减造价14.20亿元。审计质量上实现了复审综合误差低于0.1%和70%的项目复审“零核减”;工作效率上实现了快审快结和工程待审项目的“零积压”;风险防范和社会反映方面实现了矛盾问题的“零投诉”。
  一是主审之审计结果责任。项目主审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对审计结果承担直接责任。负责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负责工程量、价格、费率审核,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合法性、一致性审查,变更签证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协审单位按照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程自校复核初审结果;发现重大问题或发生争议事项必须及时报告组长,并提出处理意见;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规定。
  二是组长之审计程序责任。项目审计组长一律由审计局按工程专业类别指定本局业务骨干担任,依照《国家审计准则》履行组长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主要负责督导审计组成员工作,包括审计程序是否合法、审计方法运用是否恰当,审计重点及审计措施是否逐一落实;实时掌握审计进度与审计状况,发生重大争议事项提请组织集体会商;复核项目审计质量,检验关键性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审计报告初稿是否按要求反映审计成果和揭示存在问题;围绕质量、效率、规范目标,对协审工作的程序、方法、能力、态度、效率、成果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三是科长之审理责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承担各类专业工程审计项目质量的审理责任。指导监督审计组工作,重点检查支撑审计结果的资料是否充分、齐全;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是否真实,建议是否切实可行;协调处理审计中各类矛盾和问题,对复杂、重大的争议事项组织专家研讨供领导决策;对审计质量存疑、协审态度不端的项目或个人,提出复审或暂缓分配项目建议;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四是分管局长之主管责任。指导督促固投科工作。督促检查工程审计方面各项法规、计价规范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评鉴协审工作,更大范围收集信息进行审核考评;严格执行待审项目分配以考核排名公开招选制度;协调处理各类矛盾问题,对审计中出现复杂、重大争议事项,组织研讨解决方案报领导决策参考;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五是局长之领导责任。对工程项目审计的全过程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承担领导责任。监督推进工程审计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定期安排工程审计项目质量抽查复审,定期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回访,检查审计“八不准”纪律执行情况,随时启动追究问责程序;主持重大争议事项业务会办,决定工程审计中难以统一的事关政策、质量、风险等问题的处理;审定签发工程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张晨杉 陈晓春 邓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