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审计局聘请社会审计力量时严控“四关”保质量

09.06.2015  19:40

  今年5月起,配合地方政府主导的国资国企管理体制改革,常熟市审计局接受市政府交办对该市经信委下属的2家国有全资企业开展审计,并聘请社会审计力量参与这2项政府审计项目。去年该局已经尝试在4家国有企业审计中聘请了审计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有效整合社会审计资源,借力逐步推开国有资产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结合实践经验,常熟市审计局从机构选择、方案编制、责任认定及过程控制四个方面“把关”,规范社会审计力量参与政府项目审计的执业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不走样。
  严控中介机构选择“关”。项目开始前,审计局提前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根据2家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各自所处的行业特点和中介审计聘请情况,确定选择审计事务所的标准。结合审计业绩与业内口碑,客观评价符合标准的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选择最匹配的审计事务所。审慎挑选审计组成员,对人员素质进行多方了解,关注主审业绩并认证主审人员执业资质。
  严控审计方案编制“关”。审计局抓住审计方案这个项目根本,编制审计方案,从源头上控制审计质量。在方案编制时明确审计程序、划定审计内容、指定审计方法、规定时间安排,抓牢关键节点有效把握审计节奏。明确项目结束后通过比对审计方案与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严控审计责任界定“关”。明确审计局与事务所双方责任,签订合同形成法定关系。通过合同管理与审计方案相关内容约定,明确审计局作为委托方对审计事项、内容、质量、纪律的具体要求,从法律关系上约定,做到事项清晰、责任明确,出险有溯。
  严控审计过程“关”。审前召开进点会,宣布审计内容,各方责任、时间安排等重要事项。审中注重必要的工作指导与协调,对事务所派驻专人进行不定期督查,核对审计方案与审计事项的一致性,抽查审计重点,听取中介机构业务汇报,保证审计事项实施的完整性与有效性。审后对中介执业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向中介机构提出业务改进建议,提升其单位的审计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