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审计局立足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在“阳光下”运行

29.12.2014  15:09

  今年以来,扬州邗江区审计局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不断加强审计和协审人员廉政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有力地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实行三级复核机制,提升项目复核比例。针对协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该局专门制定了《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办法》,从投资审计的专业性入手,由社会中介机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工程设计、现场施工和实际工作量的初步审计;投资审计中心明确三名专业审计人员具体负责土建、市政、绿化三大工程的专职复核;中心负责人最后进行质量把关。同时,将项目复核的比例,由原来的30%提升到了80%,进一步强化了对中介协审机构审计质量和廉政建设的监督。
  二是实行项目公开摇号,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为避免审计项目分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该局专门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协审任务分配办法》,规定所有项目均以摇号方式确定协审中介机构,并在摇号结果产生后,经中介协审机构代表和局纪检组、监察室、法制科、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予以公布。年内,共组织公开摇号9次,确定了74个项目的协审中介机构。
  三是实行项目分类组织,签订服务廉政合同。针对投资项目时间长短不一、体量大小有别、类型各有不同的特点,该局专门制定了《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分类组织实施和归档资料管理办法》,明确送审结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采取委托中介协审机构独立实施造价审核的方式,并就廉政建设、审计质量等与协审中介机构签订了造价审计(咨询)服务廉政合同,要求中介协审机构在接到完整的审核资料起30天内,按规定出具造价咨询报告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赵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