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审计局推动农村“三资”监管实施意见出台

23.10.2017  18:46

  9月22日,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该市审计局实施的村级“三资”审计工作的充分肯定,展示了审计服务制度建设、促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性作用。


  今年初,无锡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系统力量,对6个市(县)区的879个涉农村(社区)开展审计调查,对涉及的83个村经济运行及“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共发现6大类500余个问题。审计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后,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对问题突出的村进行问责,并针对普遍性问题出台关于加强村级经济“三资”管理的意见。


  《实施意见》由市审计局负责起草,该局在前期审计实践的基础上,收集并研究了大量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领域的通用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出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并结合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将这些政策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归纳、提炼、补充、整合,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并征求纪委、法制、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6部分内容: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运用信息平台健全“三资”台账管理,进一步严格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款结算,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市委常委会精神,为了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落到实处,9月份,无锡市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相关部门将通过横向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共同致力于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机制。(许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