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审计局开展建设工程标底审计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

05.11.2015  18:32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秩序,保证工程标底控制价的真实性宿迁市宿豫区审计局克服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从2009年开始坚持开展建设工程标底审计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保证财政资金的效益。
   一是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单位 。由于我区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许多无工程建设管经验的行政事业单位成了工程建设的管理单位,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工程该不该招投标不了解,对招标代理单位不了解,导致人为干预招投标工作,不具备招投标条件强行进行招投标等现象时而发生,从而造成工程中标施工后变更较多,增加工程造价。
通过标底审计,针对工程不具备招投标条件(图纸未经审图办审核、没有正规图纸等)、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的等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规范进行整改。待满足标底审计条件的,我局方出具标底审核意见,促使建设单位规范并重视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另外,对在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特定条件进行监督(如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避免不公平问题发生。
   二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单位 。通过标底审计,对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对招标代理单位不按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我局予以退回并要求其按规范编制;对招标代理单位人为调整定额、更改规费等行为的予以警告,并向其主管部门反映。对多次标底标底编制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要求建设单位不再聘用。让其不具备能力的招标代理单位或职业道德不良的招标单位在我区没有立足之地,从而避免因招标代理单位原因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三是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通过标底审计,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进行核实;对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把关,让工程量清理进一步完善,使工程招标控制更贴近实际,从而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近两年该局共完成工程标底审计1096项,涉及金额27.04亿元,审计核减3.27亿元,核减率达12.09%。其中2014年完成工程标底审计635项,涉及金额17.77亿元,审计核减1.33亿元;2015年至今完成工程标底审计461项,涉及金额9.27亿元,审计核减1.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