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审计局力促房屋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做到“谨小”和“慎微”

28.02.2015  12:03

  今年2月,常熟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采纳审计建议,提高了征收项目预算的准确性,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使房屋征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更为完善,做到“谨小”“慎微”。
  常熟市审计局在对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征收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对全市国有土地征收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审核、预算追加的机制,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等审计建议,引起市征收办主要领导的重视,进行专题讨论并研究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
  征收项目的预算做到 “谨小”。审计对已完成初步结算的征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发现,实际使用占预算拨入总额的比例在40%-54%之间,项目预算都偏大,造成项目建设单位资金搁置。市征收办根据审计建议,结合已完工或扫尾征收项目的经验,找到征收补偿资金编制存在的差异,结合当前房价走势,充分调查被征收搬迁户征收补偿意向(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最大程度上实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预算和决算趋于一致。同时,充分利用房屋征收搬迁资金管理系统预决算功能,做好征收项目阶段性决算工作,与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阶段性资金调整工作,最大程度提高征收补偿资金使用效率。
  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慎微”。针对审计发现的闲置资金被改变用途的问题,市征收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完成了专项资金的规范调整及相关安置房款的归还工作。此外,市征收办及时完善财务内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等制度,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相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