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局六份文件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28.02.2015  14:28

      常州市审计局以“审计全覆盖”为经审工作的总方向,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完善并以六份文件的形式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有质量、有计划、有重点的全覆盖。
  《市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和计划管理办法》按领导干部事权、财权和单位性质,划分为ABCDE五类,做到3至5年轮审一遍。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上的领导干部,以任中审计为主,实行3年必审制度。对业务小、资金少、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坚持离任必审。
  《市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根据分类选取单位试行离任交接审核替代离任审计,审计机关负责提供有关的交接表格,交接书经经交接双方、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监交单位代表签字确认,采取此类形式一方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
  《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2010年两办《规定》和最新《实施细则》以及常州经审规定等法规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重新修订,是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工作性制度。制度共分七个部分,主要从机构组成、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议事程序、发文规则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针对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在条款设立上也预留一定的操作空间。
  《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三责联审”集中进点制度》总结了两年来集中进点的实践经验,将工作机制以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以便常态化实施。通过集中部署、统一安排,在精简审计进点会议次数、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的同时,提高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和“三责联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而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和“三责联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关于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察结果的通报》围绕2014年度工作部署采取自查自督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发展方向四个部分对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进行了点名,对工作落实尚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反映。
  《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围绕组织和实施两大部分编写,主要规范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突出管理性和实践性,以其可操作性来指导内审工作。(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