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审计局严把“四道关口”强化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18.11.2015  18:39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操作行为。今年以来,新沂市审计局多措并举强化协审机构管理,为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质量提供了保障。
      实行招标准入机制,建立备选库,把好“入口关”。 该局通过制定《新沂市政府投资审计中介机构准入办法》和《选聘协审中介机构操作办法》,对选聘对象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均作了严格的规定,并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将20家信誉好、资质高、形象佳的中介机构纳入了备选库。对纳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及参与审计人员的资质、从业信誉、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中介机构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推荐审计人员,提供其资格证明及履职经历,推荐的审计人员必须经审计机关审查后才能参加项目审计。 
      实行审计经费竞价,签订入库委托合同,把好“委托关”。 为了节省财政开支,确保审计经费的公开和透明,该局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经费采取公开竞价的办法,并结合社会中介机构的业绩和能力,确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象。对于选定的社会中介机构,与其签定委托审计合同。委托审计合同明确审计事项、审计范围、双方责任、时间要求、付费标准及奖罚规定等内容。 
      实行审前业务培训,规范审计作业流程,把好“质量关”。 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审计的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学习的内容包括《新沂市审计局委托中介审计办法》,审计程序、审计纪律以及审计报告的撰写内容等。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必须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取得相关事项的证明材料,并对其审计结果负责。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质量要求和工作时限完成审计事项。定期汇报审计工作进度和如实反映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在审计机关的组织安排下,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进行审计资料的移交、工程结算核对等工作。工程造价初审结果必须经过审计机关的复核。
      实行防腐倡廉长效机制,全过程跟踪监督,把好“廉政关”。 针对中介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结合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实际,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措施、考察防范效果等环节,规范中介机构参审行为,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作的监督。社会中介机构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将取消其参审资格,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再使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郝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