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将实现全覆盖 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房等实行跟踪审计

11.03.2015  11:39

  中国江苏网3月10日讯(记者 杨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将成今年审计重点。近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通过整合国家审计、内审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资源,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保障政府投资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意见》明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必审制”。凡全部使用和以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方式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资金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范围。其中,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直接审计,其它项目由审计机关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审计。审计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符合要求的社会审计机构及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主要采取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结)算审计的方式。对建设周期超过两年的、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房等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其它项目应主要实施竣工决(结)算审计。依照项目投资规模,市本级项目概算投资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城乡建设基础设施、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社会事业项目,由市审计局直接审计;概算投资在10亿元以下的城乡建设基础设施、1亿元以下的社会事业项目,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审计。

  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每年年底前将当年自行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机关每年向本级政府报告上年度政府投资审计综合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时,将及时督促整改。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有关单位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承发包、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等重大失信行为,除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外,同时告知相关主管部门记入社会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