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健厅长主持召开星级高中评估专委会   审定2014年评估结论

08.04.2015  20:49

  4月3日下午,省教育厅厅长、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健主持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审定2014年46所晋评、复审学校及前几年评后整改学校的评估结论。省教育厅副厅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卫国、苏春海等委员出席了会议。
  沈健厅长就做好星级高中评估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导向、促进发展。我们对评估组织工作充分肯定,希望评估院继续坚持评估导向,促进普通高中的改革和发展,特别要协同基教处对“有条件通过”、“不通过”评估的学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他们提高办学水平和创建质量。二是促进、引导、激励民办高中提高办学水平。目前全省未达三星高中的学校还有80多所,其中民办学校50多所,且主要分布在苏北地区,已经制约了我省优质高中的发展。民办学校不能成为全省优质学校建设的短板,要通过“以评促建”来引导、规范、激励民办高中的发展,提高创建积极性和办学的质量。三是改进评估组织。随着管、办、评分离的推进,星级高中评估要实行简政放权,体现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更要坚持既往成功的做法,加强对评估的组织和监控,实行抽查和否决制度,从而更好地坚持评估标准,防止市际之间评估质量不均衡的现象。
        会上,评估院负责同志简要汇报了2014年星级高中创建与评估工作情况,具体分析了当前星级高中创建的基本态势,详细说明了晋评、复审结果及相关情况,提请专家委员会委员们审议评估结论。委员们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认真阅读了评估院提供的评估资料,具体分析研究了晋评、复审及整改学校的评估情况。朱卫国、苏春海副厅长等充分肯定了评估组织工作和创建成绩,并就坚持评估标准、进一步做好星级高中评估工作发表了指导意见。委员们依据评估标准和有关规则,对2014年评估结果投票表决,一致同意18所学校通过晋评(其中四星级高中15所),4所学校为“有条件通过”晋评;20所星级高中通过复审(其中四星级高中9所),4所星级高中“有条件通过”复审(其中四星级高中2所);同意2013年前“有条件通过”晋评或复审的10所高中通过晋评或复审(其中四星级高中2所);决定对逾期未申报复审的1所三星级高中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取消其三星级高中称号。
  根据既定程序,经专家委员会审定的2014年星级高中评估结论将由省教育厅发文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