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驱动须从体制机制上寻突破

26.03.2015  13:30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针对政府、科研人员、创新企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措施,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有了更大突破。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是当务之急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由低成本优势向创新优势的转换,可以为我国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其中,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与低成本优势相比,技术创新具有不易模仿、附加值高等突出特点,由此建立的创新优势持续时间长、竞争力强。当前,新常态呼唤增长动力的转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已成当务之急。

  立足质量和效益

  从《意见》中不难发现,国家将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统筹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将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普惠民生。

  《意见》指出,坚持向科技创新要速度、要后劲、要效益,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进而提高各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历史经验表明,人类文明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与科学技术的革命性突破密切相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

  毋庸置疑,创新驱动发展的成效直接影响到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成效。只有把增长动力真正从要素驱动转换为创新驱动,才不会过分依赖投入、规模扩张的老路。

  因此,要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才能让科技创新在市场的沃土中不断结出累累硕果。